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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出生3天后突然不进食,两次找医生治疗均说正常,后耽误了诊疗最佳时间,导致孩子低血糖脑损伤,现在孩子有脑瘫及癫痫后遗症。当时的值班医生是找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在顶班的,我这情况能起诉医院按照医疗事故进行理赔吗,感谢帮助了

医疗纠纷
2018-03-01 22:24: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在第一时间内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行政上的概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由人民法院认定,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产品质量责任等,根据医患双方的证据、必要的司法鉴定意见,来加以认定和裁判。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律师提示:
    (1)一旦发生医疗损害应第一时间封存和复印病历!!!
    (2)不要选择医学会做鉴定,特别是不能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尽量不要选择医调委或卫计委协商;
    (4)确定医院责任需要综合分析患者住院或门诊病历确定;
    (5)明确医院责任后应及时和医院协商或起诉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6)本律师只做医疗案件诉讼代理,风险代理,胜诉后再收律师代理费.
  • 可以直接起诉,如存在治疗过错是会赔偿的。
  • 可以的,诉讼是每个人的权利。。。。。。
  • 您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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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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