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直接以电话辞退员工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从湖南辞工进家乡工厂,离家近,这家公司是湖南某某下属子公司,九江,修水,(某某有限公司),国营企业,我从去年国庆1号进厂,工作至2018年2月底,在12月底接到人事领导一个电话叫我辞工,我工作到2月才知道,要我和退休员工一起退休,可我只有57岁,不到退休岁,进公司订合同又是湖南一个什么公司的,又不订,某某有限公司),合同,公司是否有权辞退我,我共工作了17个月,也没有邦买五险一金,如补偿要怎样计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