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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女朋友两个人现在都在北京上班,但是我们两个人老家都是山东的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吗?婚姻登记一定要回到老家吗?因为离家实在是太远了,而且工作也很忙,根本不能回去。结婚登记在外地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19-05-29 22:49: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和您的女朋友结婚登记不能在北京,只能在山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登记只能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对于您离家太远,工作太忙的情况,我建议您要将资料准备齐全,不然来回奔波更加费时费力。希望能帮助到您。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因此满足上述条件,不违反我国法律有关的规定,可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在民政局协议登记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的条件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自愿结婚;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解释,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你们两个人的老家都在山东,结婚地也只能在山东,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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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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