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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得精神病,男方要离婚。不给她生活费,这算遗弃罪吗

民事相关
2018-03-03 21:11: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只要被遗弃一方属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就可以,也即是说被遗弃一方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即可,如果客观情形确实如此,不需要鉴定,对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如果双方对是否存在精神疾病有争议,可能需要鉴定。问题所涉妹妹的丈夫对其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其应当履行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妻子的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属于遗弃的行为,但是如果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遗弃罪。
    不过,即便不构成遗弃罪,问题所涉妹妹的直系亲属,包括其亲生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以问题所涉妹妹的丈夫又虐待、遗弃的行为,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以妹妹的名义发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之中,主张损害赔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发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 您好!一般既然男方要离婚的话,他不给生活费也不能追究对方遗弃罪的刑事责任,请问您妹妹还有民事行为能力吗?他们之间有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孩子?建议您来电,我详细给您指导。
    追问:她就失去劳动能力,男方不要她到屋。
  • 家庭成员间如果有病不给治疗,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 这种情况是不能算作遗弃罪的。
  • 你好!这不构成遗弃罪!
  • 她可以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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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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