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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房东,去年10月20日和人签合同租我的房子,租期一年,押一付三,开始别人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到今年二月初,我提醒他们要交房租了,已经迟了半个月了,他们说后面会交的,我想着有合同就没催他们交。结果前几天他们直接和我说搬走了,房子也不租了,钥匙都没还我,电费还欠几十块钱,说一个月的押金就抵一个月的房租算了。我想这不是违约吗。我又要重新找人租房子。一天就一百块钱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2-25 14: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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