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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原本是一家人出钱出力建的房子,女儿一直都是招上门的,由于各种原因,未婚有一女,如今也已经建有自己的房子。 原先一家人一起建的房子,父和兄长经常辱骂做女儿的,兄长期间还在做女儿生病期间动手殴打其妹妹,其妹妹就打电话报了警,可警方却没有来处理。请问做女儿的可以得到多少房产?在涉及房产方面,今后法院又会怎样判决?

婚姻家庭
2018-03-02 14:30: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产女儿有出资,可得出资部分,没有出资的,父母还在不存在继承问题,父母的房子由父母分配
    追问:我说的是今后,父母不在,而证据又被某些人销毁掉的情况下,法院又会怎样分配?还有自己一人出资建的房子,难不成父母没有出资,也得要交由父母分配吗?
    解答:父母不在,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所有继承人均分
  • 你好,你在描述中没有写到是遗产继承,首先我得分清这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纠纷, 
  • 关键有无证据证明有出资?
    追问:之前出资时,母亲当时家里所有人出了多少资金都有记录的,所有材料人工费的资金都是由母亲本人加上母亲自己出资的资金,都是她亲自去结清的。前段时间,母亲让其兄长将妹妹出资的钱给回妹妹,并且说这边房产平方较大,妹妹刚建的那边很窄,要其兄长和弟再拿出多少资金给妹妹,这边的房产就归其兄长和弟弟二人,一人一套,如果他们不拿回资金给妹妹,这边的房产就归全家人共有房产。而妹妹新建的那套小面积房子是妹妹个人出资,并且国家给予妹妹因病导致贫困、辅助的一点资金建设的就归妹妹一人所有。这边全家人一起建的,直到其兄长和弟拿回资金给妹妹为止。可做兄长的却不当回事,做弟弟的无所谓,听从母亲的安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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