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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买电频车的时候,我在上班,不知道发票上写的我的名字,没有上户。他载着我去超车,和一辆汽车相撞,导致了我多处骨折,他不想出医药费,一直咬到说车是我的(发票在他的手头,不是我去买的车)责任判定书下来了,是这样判决的男朋友主要责任(车速在20码),对方司机次要责任。现在彻底分手,请问电频车这个事情,我有没有责任??到时候上法院我该怎样讲?

交通事故
2018-03-05 2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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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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