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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纠纷
2018-02-22 17:12: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如果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鉴定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求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由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行政上的概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由人民法院认定,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产品质量责任等,根据医患双方的证据、必要的司法鉴定意见,来加以认定和裁判。
  • 要看是什么情况,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带资料面谈
  • 您好,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追问:元月19号下午六点多肚子非常疼去医院检查,查了血常规,尿常规,B超,还有阑尾,都没查出来什么问题,血的结果是血项特别高医生说开两天的消炎针,打完针十点多就忍着疼痛回家了,一会竟然晕的起不来我就打了120,经过检查后确定是宫外孕,血都要流干了才做的手术,我觉得是医生的误诊导致我更严重的后果,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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