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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的一个老乡借了三万块钱,是去年的时候借的,保证人是隔壁的刘某,但是我们在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都没有约定保证人担保的期间,我想问下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要怎么确定借钱担保人的期限啊?会不会超过一年的担保期限?

债权债务
2018-02-19 12:41: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你只是在借条上面签了字,但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你承担的担保责任和担保期限的,对于您担保的性质而言是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中,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届满期限后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向您主张权利,债权届满后6个月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借钱,如果担保期限在担保合同里面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是按照法律来进行补证和解释。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之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我们就认为担保的方式是一般保证担保的期限是主债务存续期间,如果主债务消灭,那么担保期限也就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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