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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老公结婚21年,老公是中铁的,流动单位,工作性质长年在外地,起初他很穷在我家住了6年。我大学毕业为了照顾儿子在家,儿子十分优秀刚满19岁。老公以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在高考2016年第一次诉我离婚,我在儿子高考第一天接到法院老公诉我离婚电话,我没答辩也没出庭2016年12月份法院缺席判决不准予离婚。2017年老公第二次以同样理由诉我离婚,开庭在即2018年3月21日即将开庭。 不久前我发现老公跟甘肃一女人今年42岁早己有了私生女快5岁了,并且为其购置了近百万奔驰车GLE320,给其在甘肃天水买的房屋价值百万多及车位,过着奢侈的生活,却置儿子与我予不顾,只给我们生活费,我陪读儿子上学一直租住破旧的很小的老房子。 我有证据证明老公转移了财产在2014年把我家一处房产170平未经我同意擅自更名给这女人。并且把公司转移了…… 我有足够证据证明老会涉嫌重婚,法院还未立案。 1、 我是否先得把转移的房产打官司收回来还是跟离婚案一并处理? 2、我可否先诉他转移财产中止离婚案? 3、我可否反诉他重婚、转移财产? 4、由于重婚未追诉可否先中止离婚案? …… 张律师我该如何是好?急!希望得到您的帮助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8-02-18 10:40: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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