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现向贵版的律师咨询一件事情,我同事的父亲现因房产与她的大伯产生纠纷,事情是这样的:我同事的父亲有兄弟三个,她的父亲为老二,现在的居住地为三间房,分别分给了兄弟三个,但三间房的产权证上的名字却写着老大与老二的名字,她本人的户口也里面,后来因为道路拓宽拆掉了老大居住的那间房屋的半间(只拆了十三个平方),当时老大和老二一同出面向拆迁办在四方新村要了二套房子(一大套,一小套),还与拆迁办达成了协议,后来拆迁办因种种原因没有履行,二人又一同告到法院(同是原告),由法院出面调解了这件事(有法院的调解书),使得协议得到履行。 现在老大想独吞二套房子,在办理房产补差购买等事项时没有告知老二,现在因为办理二套房子的房产证需要老二的签字,才想到与老二调解,但他只肯出三万元了断此事,老二肯定是不同意的,认为原拆迁房屋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而且当时也是以二人的名义同时与拆迁办打的交道,自己有权得到该项补偿的一部分,我同事家里希望得到小套房屋,不知道如果此事上告至法院,是否可行?请给我们详细分析一下,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06-07-08 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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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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