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产证还是临时的,拆迁房没有去换成正式房本。房本上名字是我奶奶的,爷爷奶奶均已去世。父亲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等于是四个继承人。父亲不顾家,母亲和我很难受,我希望他们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母亲可以分得遗产么,如果不行,那怎么样才能分得到遗产?

民事相关
2018-03-01 09:19: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是你奶奶和爷爷的遗产,你父亲有继承权,你母亲没有,继承过来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了,跟你母亲是没关系的。
  • 母亲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分割
  • 你好,法定继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打官司诉讼解决,委托律师,有难度,
  • 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我们可以帮助您,建议来电详谈
  •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