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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最近和姐夫闹离婚,家里有两套房产,一套是他们夫妻婚后所购买,一套是结婚前男方爸爸妈妈付的首付,用来当作二人新房,按揭是姐姐与姐夫共同按揭。姐姐自从结婚后就没有开始工作,当时辞职姐夫提出的,这样那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相关
2018-02-21 14:52: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父母给的首付在法律上是属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这样子,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的共同的财产的,他们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他们的情况来判决也是可以的,或者自己协商解决。
  • 你好,新房是他们的父母给的首付的话,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视作父母对女儿们的赠与的,所以这套房子是他们的共同的财产的,但是由于,后来还贷款的只是一方,所以法院会判给一方的比较多,而另一方则为补偿为主的你。
  • 第一套婚前买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还款部分以后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一半的利益补偿。第二套是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原则平均分割。没有工作的也不影响这个共同财产性质的认定。
  • 分割婚后房产。
  • 婚后买的房是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他们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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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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