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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问题,我与对方车在开发区新修路段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发生碰撞,我自南向北行驶,对方自东向西行驶,双方都是直行,当我缓慢行驶到要出路口的时候,对方车快速驶来,没有减速直接装向我车右侧,导致我车旋转180度,右侧部位全部损坏,经开发区九中队处理定我主责对方次则,我不认同,没有签字,九纵队说有异议签字可以去支队复议,第二天又经双方协商他同意主责我次则,并给我打了赔赏协议签字按了手印,这样我才在交警出具的认定书签的字,结果出了交警队对方就否认他打的协议了,我去支队复议,支队说九纵队没权利出具责任认定书,说这是自愿达成的协议,不给复议,结果我找到二大队的领导,他打电话给九纵队队长,批评了几句,以后不要他们开具这些东西,但是要我,自己把对方叫到二大队进行重新协商解决,但是对方一直不来,我也拒接按照九纵队开具的责任认定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这份认定理赔,对方走代位追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2-13 1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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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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