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原告当事人与被告公司因发生借贷纠纷,经过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后,执行期间法院调查被告财产时,得到被告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20万元的抵押贷款合同,经法院同意后原告得到了贷款合同的复制件,但小额贷款公司知道后,认为贷款合同的内容属于本公司和被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被第三人得知所有,原告得到的贷款合同,侵犯了自己公司的商业秘密,要追究原告的法律赔偿责任。
请问,律师,原告当事人是从法院得到的贷款合同的复印件,是为了进一步查明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状况,并没有向第三人泄露贷款合同的内容,谋取不当的经济利益,而且贷款合同中没有保密条款的规定,那么原告是否侵犯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呢?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