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一直以来都喜欢,可能钱输完了没有钱去玩,她就和一个朋友借了4万现钱,当时还写了借条。但是一直都没有钱还,借钱到现在已经是有七年多八年左右。这个人现在拿着借条说是要去告我妈妈,法官我想请问您一下如果借款人去告我妈妈。按照法律规定是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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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没有写什么时候还钱?如果没有写,那么你妈妈现在还是要还给债权人4万元。如果写了什么时候还,那么还款日期超过三年以后,你妈妈可以不同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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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若属实,应该是诉讼时效己过,你妈应该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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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你母亲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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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真的发生且未过诉讼时效 则会判你妈还钱 如果约定有利息还行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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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没问题的话那当然是判你妈妈还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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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