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八个月,生育一女,女方要求离婚,并已经离家出走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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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什么要求吗?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是法官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作为补偿,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详细的情况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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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是过错方,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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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等女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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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