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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的全责,无人员伤亡,事后他要求我额外赔偿,这是合法的吗?

交通事故
2018-05-06 15:43: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非应赔范围外的可以拒绝,处理好了可以争取缓行。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详谈,希望可以帮到您。请对我的回答给予评价,谢谢!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您好,您的表述不是很清楚,请尽可能详细陈述。如:对方是否受伤及伤势如何、车辆保险情况如何、是否已做了相关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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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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