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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无监护人在身边,而另一方小孩从滑梯上方滑下,两小孩相互碰撞,导致事故发生,责任该怎么分担 放学后,两幼儿在幼儿园内玩滑滑梯,均无监护人在身边,在玩的过程中,一方小孩导致另一方小孩从滑梯上跌落导致手骨折原因是因为受伤一方小孩从滑梯下方爬上,而另一方小孩从滑梯上方滑下,两小孩相互碰撞,导致事故发生,责任该怎么分担

民事相关
2018-02-09 20:11: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侵权法第38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行为后果由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在幼儿园期间,无论是上课就读、课间休息,还是吃饭、午睡,其监护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完全有义务对孩子们的各个具体行为予以监护。
    追问:双方都接出来了,只是还在幼儿园內玩耍,双方监护人都不在事发现场,并且都是幼儿园的员工,正好都在办紧幼儿园有关的工作,责任应怎样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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