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婆2018年2月3日早上感觉腹痛去镇区医院就诊,当时已孕39周,发现死胎了,当时不明原因,马上转北流市人民医院,确诊为胎盘早剥引起死胎,并子宫内大出血3000毫升,有生命危险做了子宫全切术,手术期间输了不血,大人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昨天去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他们不让报销,说这是属于生育方面流产引产范围。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与新农合打官司的胜算可能大吗?

保险纠纷
2018-02-07 10:11: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