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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0年母亲病重,我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赡养,所以姐弟五人写了保证书:谁赡养母亲谁就获得遗产,不养老就不能继承遗产。 之后弟弟怨恨我无赡养能力,就来我家动手打伤我,我由于很生气,于是在2010年-2018年期间和姐弟们全都断绝了来往。期间2017年初母亲去世我也并不知晓,也没有支付相关安葬费等料理后事的费用。 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产权至今还在母亲名下,但是一直是弟弟在住。现在弟弟病重想卖掉母亲的房产治病,去相关部门更名说需要获得姐弟五人全体的同意签字才可以。所谓的这套房屋遗产我并不想要,毕竟我当年也没有为母亲养老送终。 现在我就担心我去更名处签字之后,房屋彻底归弟弟所有,之后他如果再想向我索要这些年母亲养老治病以及丧葬所花等费用,我应该支付吗?

婚姻家庭
2018-02-03 13: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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