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弟,结婚一年多,办了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现在育有一个男孩,一岁左右,但现在女方要求分开,不要孩子,那礼金还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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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这种情况,虽然没有领证,但是生了个小孩,估计要回可能性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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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己同居并生子,要礼金无法律依据,但可以孩子的名义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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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