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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丈夫在我30岁时离婚,32岁时又复婚,复婚时没有办复婚手续,到现在有生活了将近20年,可是又因为很多原因又要离婚,请问我能分到家产吗?

民事相关
2018-01-31 12:28: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
  • 您好,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同居关系析产为由向法院起诉。
  • 你们复婚没有登记,不属于夫妻关系,只能分割你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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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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