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老公的名字,签字是老婆签的,签的是老婆自已的名字,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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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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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 酒醉时签订的合同在有效合同的其它三个条件上都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意思表示上显然是不真实的。酒醉时人大脑不清醒,不能认识到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造成的可能后果,也不清楚该行为的意义。因此,酒醉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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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隐瞒与合同有关重要事实而签订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受欺诈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房东隐瞒拆迁的事实与租户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一种欺诈行为,租户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合同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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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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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