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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老公就有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婚后要拆迁,分了几套安置房,又重新买了地皮给开发商建,现在他提出离婚,请问我能分他的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8-01-30 13:26: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老公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婚后拆迁补偿的房子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做了添加的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安置房完全按照原来他的房的面积和价值分配的话无权分割!
    追问:那他重新买了地皮又给开发商做,又分了三套房,本来政府拆迁又有三套房,那这样我能分哪些?谢谢,因为以前没拆迁之前我跟他提过离他不肯,现在他有钱了就他要提出,其实我觉得我们的事挺复杂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解答:你可以主张分割,由他举证证明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所买地皮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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