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公司工作了8年的员工(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且多次转岗之后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要辞退该员工(比如公司把每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和该员工领导分别作为物证和人证),如果人事提前30天通知了这名员工或者该员工可以立刻离开且同意给员工发1个月工资。我想知道除了这些(提前30天通知或者1个月工资补偿之外),该公司是否还应该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来进行补偿(N+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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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确实因为不能胜任工作且多次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被公司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通常不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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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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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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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追问:即使是因为员工能力不胜任且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也是应该向员工提供N+1补偿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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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解决
追问:我想确认拿到N+1补偿是否是员工的权益,即使是所有证据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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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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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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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如果你确实因为不能胜任工作且多次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被公司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通常不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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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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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