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咨询一下,我今年49岁,女士,我老公2011年去世,死于癌症,我公公2010年去世,也是癌症,我22岁结婚,有个女孩今年23岁,我结婚时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住了15年后,我和我老公又盖了自己的房子,搬出来了,搬出三年以后老公病了,公公也病了,公公死后,婆婆搬到我家和我们三口一起住,一年后我老公也去世了,婆婆还是和我和孩子我们三个人一起住,又住了三年,我婆婆有两个女儿,在我家住了4年半,又搬到她大女儿家住了三年了,我们现在村子里要拆迁了,婆婆想把我们家老房子给两个女儿分,按照法律她俩个女儿,有权分,婆婆想把老房子的拆迁房,都给两个女儿,我和孩子不同意,我想问一下,我和孩子也应该有权分,不能都给她俩个女儿,请问律师,我们家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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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分,可以分的八分之一的份额。
追问:律师您好,这八分之一是谁可以得到的
解答:这是你丈夫应该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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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