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一个子女不赡养老人,其他子女可以起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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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老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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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老人名义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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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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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李某夫妇居住农村,年过七旬,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只能靠成年子女赡养。他们的2个子女均已成家,即使生活困难,也应当承担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这既是作为子女的法定责任,也是道义所要求。如果父母与子女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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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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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