趾骨骨折断了4根做完手术歇了4个月,复查后医生说还得继续休养又开了一个月的假条,给领导请假领导劝退我,说我休的时间太长先让我办辞职等我彻底养好了在去办入职,让我考虑考虑,我该怎么办?我是2013年7月份入职的,我该怎么给领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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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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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医疗期内,单位通常是不得辞退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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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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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先到伤残鉴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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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