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2016年6月入职公司,17年年假休了三天,说是按照下面的B公式计算的。
2、问人事现在18年了,自己早就满一年了,是不是可以休五天,又是给我甩了B公式,说不到18年6月没有五天
3、请问按我的在职时间,公司按照B公式计算是否合理,现在开始我是否已有5天年休假?
4、另外,年假是否指的是上一年度的假期,而不是本年度?
公司关于年假有两个规定:
A.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B.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