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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我开店有一年房租一万二是他交的,一年后他回老家一个月我打电话发信息不回,我就提出了分手,现在我结婚了他让我还钱,还说要告我!说分手是我提的不是他不负责,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01-24 18:54: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除非他有证据证明房租钱是他掏的,一般给了就不好要回来了。谈恋爱期间的支出属于自愿,一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追问:他说是没有欠条但是有交易记录,给我转过钱,分手是我提的不是他不负责任!以下是他给我发的信息~好的,首先我没打扰你的生活,你想多了,其次是你发信息说过有能力还,钱的问题是以前的,和现在没关系,,我什么都不说了,法庭见,再见!
    解答:谈恋爱分手不会产生什么法律关系,他之前为你掏这个钱有什么原因吗?比如说,你们合伙做生意什么的。
  • 要看那一万二的性质是什么?给你的?借你的?还是合伙做生意的?分别处理。
    追问:当初是谈恋爱的时候给我用的没具体说,就说有能力了还给你,没有其他的,没有写欠条什么的,现在他说是我不负责任让我还钱,我说不要打扰我,他说等着收法院的传票吧!现在我该怎么办
    解答:“有能力了还”表示确实是借款。金钱债好还,感情债不好还。
  • 你应该给他退12000元。没有问题
    追问:我要是不还他可以起诉我么,我没有写过欠条,时间太长忘记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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