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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口头和书面告知合同义务,且完全没有见过这份合同,也没有签字,我需要履行义务吗? 前段我参加了一个德国冬令营的活动,交付了8000元的预付金,全款是22800,并且我承诺签证过了,就给尾款,他们也向我承诺如果签证过不了,就退还我的预付金。由于这个机构在北京,而我在广西,这一切的交流都发生在微信上。 现在我被拒签了,想要求他们退预付金,但他们要求我去大使馆进行申述,但我已经觉得再去趟广州很麻烦,我不想去了,退预付金6000元就行了。但他们反咬我一口,说去申述是我的义务,要履行合同,且预付金不退,因为已经花出去了,说是超出的费用是他们先行垫付的,还说他们那边的损失由我赔偿.。天知道有什么合同义务,我完全没有签过任何合同,也没有口头约定和口头告知,但他们负责人说,当我给他们转8000元预付金开始,合同事实就已经发生了,我实在不知道这是真的产生合同法律效力了吗?打电话的负责人说自己人大学法律的,还对我进行一定的人身攻击。

损害赔偿
2018-01-25 10:02: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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