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份工作,口头约定基本工资(底薪)3000,没签合同也没五险一金,每月10发工资(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了我11天工资1250(他们的说法是没业绩基本工资为2800并且里面包含300全勤,所以半个月工资为1250)。后来又工作了7天,结果工资结算为300多块钱,按道理也得800多啊!并且这300多还没给,我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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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如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问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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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到有关主管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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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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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第二月起承担双倍工资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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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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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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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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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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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