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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村委会与村民签订33年的流转合同是有郊的吗,我又是在村委会承包了这些土地

合同纠纷
2018-01-25 11:17: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只能作为发包方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才是土地流转的合同当事人。对村民已经承包了的集体土地,又由村集体作为流转土地的主体对第三人进行转让或转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主体不合法,应当是无效合同。除非是村民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土地,并且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如果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村名的承包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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