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职业技校毕业生,今年刚毕业到学校领取毕业证和职业教育法规定的职业学校培训证,但学校拒绝办法培训证,并且故延领取毕业证的时间~~
气愤~~~~~[hide][/h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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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版主~~
在入学时和学校签定的 培训合同中 是三个学年制
但在第三年学校安排我到工厂就业,还收取了第三年的学杂费~~请问 这是否合法?
毕业后学校只同意办法毕业证,但职业教育法规定在学校参加培训合格后,还要颁发培训证书
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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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数不胜数~~
国家什么时候才能完全 完善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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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