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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有债权,可以要求追回并合理分割吗?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离婚时协议写明家里没有任何财产债务。离婚后一次因孩子的事发生争执。前夫说我怎么不知道他欠债?!我说结婚多年你没有交给家里一分钱,我不知道你有多少钱,!然后他说就那几万块钱能够几天用的!都给他父亲治病了!然后债务多少多少等等。 我当时做了录音。请问这可以作为证据要求对债权进行分割同时不承担债务吗? 我离婚的时候是净身出户,身无分文。我工资比较低,每个月拿到手3000元,去掉房租只有1600元,而前夫工资较高。离婚时协议不支付抚养费。不是我不想是实在没有支付能力。我弟弟得了尿毒症5d期,我们需要很多钱!尽管如此,我也没有想过要他们的钱。可是现在前夫屡次在他人,尤其孩子面前说我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现在拒绝跟我见面。我要求追回这部分债权,一次性给付前夫作为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我现在比较担心2点,一是孩子长大了由此怨恨我,我有理也说不清,;第二我担心前夫后悔了,在孩子18岁前要求重新判定扶养费,而我的申诉到时也超过有效时间。当然如果我经济能力允许,我愿意给孩子更多,可是在现在情况下我真的不能允许任何事再成为家里的负担。希望理解同时给我一些指导。谢谢您

债权债务
2018-01-23 17:39: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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