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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找人借钱,后来还了,借据忘了拿回来,借据上没有写贷款人的信息,对方拿这张借据起诉我,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06-11 08:28: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已偿还款项。。。。。。。。。。。。
  •   1、借款到期不归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对方没有不利影响。  2、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归还的,出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经通知仍不归还的,可以将借款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3、信用惩戒的方式包括:不能贷款、不以办理信用卡、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活动等。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债权人想要回借款的,要证明借款属于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而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借款属于债务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就可以起诉要求其妻子偿还借款。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对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协商无效,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但债务人不按法律规定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有权按缺席进行处理,依法进行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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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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