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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半 结婚前男方给了十万块钱作为聘礼 婚前我家里给我买了一套单位附近的房子 主要是考虑上班方便 结婚的时候男方家里是农村的 没有钱买房 于是就用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作为婚房暂住 房子是我的 现在考虑买房 我对象想要把之前的十万聘礼拿出来买房子 但是钱已经用在装修里 装修中间钱不够用男的家里给了一万 我觉得现在经济不宽裕也没有小孩也没有多少存款 而且有一套房子能住 没必要买房 我们两个是分居两地 结婚三年我对象在外地工作寄给我一共两万块 我自己两万存款 结婚前男方承诺并写了保证书两年之内回来工作 但是至今没有兑现诺言 现在我对象要买房 钱不够 要我把十万彩礼 一万装修和这几年给我的钱还给他 这个钱都用在装修上了而且不够我父母还给添了一些钱 离婚的话财产要怎么分割呢 钱要还给他吗?没有小孩 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1-21 1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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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