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二婚,我和前任有个儿子,但判给男方了,2016年1月份我和现在的老公登记结婚的,2017年买的房子,最近才办的房产证,上面却没有我的名字,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怕我前面的孩子继承属于我名下的房产,请问律师我的孩子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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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权利。即使没有你的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之前的儿子仍有继承权
追问:郭律师,如果我老公把房产证做了公证,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解答:做了什么公证,说的具体一点。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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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你的名字,你孩子也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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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孩子有继承权,但是新房子你如果出资了,你最好也保障一下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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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的所有权,原则上是谁购买归谁所有,并不是存在婚姻关系就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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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父母子女均有权利继承,即使没有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不影响权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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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