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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上完晚自习,在回家的路上,和别的班级的孩子打闹,把我家孩子的腿坐骨折了,请问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承担,谢谢!

婚姻家庭
2018-01-23 16:33: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侵权人的家长来承担。
  • 对方孩子家长以及学校都有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可以来所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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