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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以做投资为由,高息(月10%-50%)收取朋友资金,事实是没有投资。比如说,她开始投资三万,几年间,她把所得利息再加自己的一些积蓄又放进来做本,现在已累积到60万这样,现我无法再支付利息,也无法给她60万,请问这样该如何解决?如按诈骗罪,诈骗金额算3万和后面的积蓄,还是本息一起算60万?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1-21 12:09: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息。如有需要,请来电
    追问:冯律师,你好。我现在想跟“投资者”协商还他们的原始本息可以了,但是这么多年了,之前给的利息是不是也算做是他们的本金了呢?或者是我给的利息超过他第一次投资的本金就可以少还很多?
    追问:冯律师,你好。我现在想跟“投资者”协商还他们的原始本息可以了,但是这么多年了,之前给的利息是不是也算做是他们的本金了呢?或者是我给的利息超过他第一次投资的本金就可以少还很多?
    解答:超过年利率36%部分属于还本金,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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