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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班41天未拿到劳动合同,上班过程中所产生的正常差旅费公司不给核销也拒绝支付工资。最后给我一份协议书,具体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公司)一次性支付乙方(本人)1000元费用,其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及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此期间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补偿等。不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这协议有效吗?电话里面说是给我处理差旅费(实际差旅费都有接近3000左右,就是不给我处理),但是是不是我签了就连工资都拿不到了。

损害赔偿
2018-01-19 17:0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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