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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早上学生去补习刚到补习班,书包都没放下就去捡东西结果书包把桌子拉翻,砸到自己的手,补习班老师马上就把孩子送医,并通知了家长,结果去医院医生说自己骨折,家长要求补习班负责,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交通事故
2018-01-16 17:03: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补习班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您好 建议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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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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