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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男女双方一起做生意,个体,男方家里给男方46万,到17年资产达到170万,17年7月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是两个厂子(一个是钢材库房批发钢材的,二是卫生纸的小加工厂)归男方所有,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方扶养,男方每月给女方一万,给20年,然后再给150万。 女方因为担心男方给不了,回厂子把流动资金和欠条,和经营权夺回,男方顾及孩子和女方不易,同意再商量,但没有去撤离婚时的协议,又从新写了协议,因男方家父母给46万开的两个厂子,男方只要当初男方父母给的46万,卫生纸加工厂及卫生纸归男方,但要折合成钱,在46万里,女方因要照顾孩子没有工作,男方给女方抚养费3万,而且钢材库房归女方,租给男方租金5万。 现在问题是男方自愿要46万,46万里包括卫生纸加工机器及库存的纸,还有纸这边的佘出去的帐,刨去一切,剩款16.7万元,女方以要钢材那面的欠款为由,迟迟不按说好的执行,现在两个厂子一直由女方经营,所有一切都在女方手里,故意拖着男方,男方顾及双方父母不愿走法律程序,如走法律程序,应当怎样,有什么利弊,及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据

民事相关
2018-01-17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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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