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一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2014年承包农村房屋一栋给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乙方完工后甲方并未付清所有工程款。剩余款项9万多。该款项中含有工人工资。房屋总工程款18万,2014年-2017年,乙方多次讨要无果。无法,2017年1月上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裁定判甲方立即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一年过去了。乙方并没有给乙方任何钱。并在2018年1月上诉人民法院说乙方承建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墙皮脱落,地板砖翘起,地暖漏水。地坪开裂等为理由起诉乙方。要求乙方赔偿甲方12万元。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说房屋质量维修这一块。2017年乙方起诉甲方的时候已经花费了6000元律师费。现如今已没有经济能力再请律师。工人天天来家里要钱。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自己打官司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