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14年6月进入项目,工程于15年7月竣工验收移交,16年7月结算资料移交后项目部管理人员都离职了,安排我负责维修和配合审计。因项目变更和增加等其他原因项目资金困难,管理人员都从15年2月到离职都没拿到工资,只有一句审计完甲方付款拿工资。我为了拿钱也只有留下,但是到17年12月才确定审计公司开始审计,因是zf工程催促甲方审计快点推进,他们都很多理由。请问,一项目部管理人员都未签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工资多少以前发过,未发的有工资表,项目负责人签了字,这样行吗?二,17年我一直在参与项目上维修等事,从6月起每个月都要跑几百公里去项目,我的工资算全有没问题?找公司也谈过,都没正面回应,光说弄完会给你好好考虑。我感觉套路太深。三,我们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的赔偿能拿到吗?因为17年5月公司人员已经都解散了,办公地点也关门了,只是公司没注销。谢谢!

其它综合
2018-01-15 11:53: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