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骑电动车逆向行驶,然后看到前面开来一辆大巴一辆电动车并向行驶过来,看到他们比较急我就把车停在路旁边了,大巴就把和他并向行驶的电动车碰倒了划到我骑的电动车前面伤到了人,去交警队处理的时候,说是小伤不需要我赔什么钱,说我主责,我也不懂就签了字,现在伤者住院花了很多钱,上法院了,判决书下来了判了我7万左右,已经半年多了,请问现在这个案件还有能打官司吗?有机会赢吗
解答:你好,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若对判决不服,只能申请再审。详情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