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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婆在婚姻期间内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买受人写的是男方(我)名字,现在我们打算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她放弃所有权,但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未办理。我想问如果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以及以后卖房的话,还有涉及到女方的事情吗?(例如找女方要身份证、户口本信息之类)主要怕她不配合,很麻烦。

民事相关
2018-01-17 12:12:5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如果是离婚后办房产证的话,那就应当属于你个人了,如果还有担心,你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此房作一个分割,写一份协议更好些。
  • 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 的内容履行!
  • 你好!如果所有权人是男方,通常不会涉及到女方
  • 您好,您与妻子婚姻期间内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离婚时您妻子放弃了所有权,所以该房屋属于您个人财产,并且购买商品房时写的是您的名字,所以办房本不涉及女方的事情,也就是说不需要女方予以配合。
  •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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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