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15年因为老公投资开医院向我连续累计借款,借条是以我朋友个人名义打的,我起诉他们夫妻法院判决他们共同偿还我的钱。现在她老公申请了破产,法院受理案件拍卖医院清算债务,资不抵债。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能不能执行我的债务?他们都是自然股东人
-
你的借款可以作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医院的破产债权进行清尝,清偿不完的他们夫妻仍要归还。
-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之外的);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可执行他们夫妻其它个人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