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3月27日购得普陀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开发的真北路3725弄莲花公寓54号101室的住房,该住房存在以下问题
1、房间地面有数条裂缝,
2、防盗门是坏的,
3、每个房间的门高度只有1.9米,
4、大小房间中的承重柱是空心柱,
5、进户单元阶梯有很大的裂缝,破损不堪,
6、合同中的小区图标明是绿地部分现正在盖房子。
请问以上问题我该怎样反映?向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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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间地面有数条裂缝,-----------楼面还是地面?
2、防盗门是坏的,----------------进房时不知道吗?
3、每个房间的门高度只有1.9米,-----------合乎规范!
4、大小房间中的承重柱是空心柱,----------低层还是多层建筑?
5、进户单元阶梯有很大的裂缝,破损不堪,
6、合同中的小区图标明是绿地部分现正在盖房子。
请问以上问题我该怎样反映?向谁反映?-------------找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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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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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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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